Q1:如果仲裁裁决属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是不是就没救了?
不是的。当该案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时,《调解仲裁法》赋予了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该案仲裁裁决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成功撤销,则被撤销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此外,目前我国法律没有限制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在法院诉讼阶段的诉讼权利,所以用人单位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可以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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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如果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就该裁定起诉吗?
不可以。法院作出该裁定后,原仲裁裁决被撤销,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就双方劳动争议的具体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当事人对该裁定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不能就该裁定起诉。
Q3:当事人对上一问答案还不服的,可以申请检察院对这个“错误的裁定”提起抗诉吗?
重申一遍,法院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仅会使得原仲裁裁决失效,双方还可以就该劳动争议的具体内容起诉。
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检察院对于错误的裁定抗诉,但最高法已经明确此类抗诉不具有法律依据,所以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法院不会处理的。
Q4:如果在仲裁裁决作出后没有及时起诉导致仲裁裁决生效,现在当事人后悔了,还能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向法院起诉吗?
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起诉权利的当事人,法院通常视为该当事人已经认可仲裁裁决内容,且超出期限后该仲裁裁决已经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产生影响,同时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起诉的主张缺乏依据,所以当事人的该项主张无法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