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情】
赵某为A公司员工,已签订A公司《员工手册》。
2018年12月3日,A公司开展内部合规检查。检察人员与赵某双方因检查赵某电脑及抽屉时发生争议,发生争议后现场有人录制视频,赵某遂喊表哥到A公司现场并且报警,A公司与赵某携带赵某抽屉内全部材料(内有赵某准备与A公司劳动仲裁的材料)到公安机关。A公司查看赵某所携带材料,未发现违规之处。
A公司提交所录制视频作为证据,经检查,该视频录制内容并不完整,未将整体检查过程、报警、现场办公秩序等内容录入。
2018年12月7日,A公司以赵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
赵某不服,遂诉至仲裁及法院。
A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不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调查、检查工作,导致相关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影响调查、检查结果的公正性的为二级违规,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可同时处以撤职、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服从或不配合公司或部门正当管理的行为,对公司或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纪律处分为解除劳动合同。”
【庭审主张】
A公司主张:
1. 合规检查是金融公司常规的管理措施之一,赵某拒绝、阻挠我公司正常合规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
2. 赵某拒不配合合规检查又无端报警的行为,给公司声誉、现场办公及公司经营管理秩序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3. 赵某随意喊其表哥来上诉人处吵闹,严重影响现场办公秩序。
4. 赵某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定,我司属于合法解除。
赵某主张:
1. A公司检查人员欲抢夺我准备与公司劳动仲裁的材料,我遂将抽屉关上。
2. A公司检查人员遂欲强行撬锁,并有同事用手机拍摄录像,我遂报警并打电话让表哥来公司帮我保管仲裁资料。表哥系在警察到后才到公司,并没有吵闹。
3. A公司在公安机关翻看了塑料袋内所有资料(包括申请仲裁材料)后认为没有问题。
4. A公司是违法解除。
【裁判观点】
仲裁委认为:
A公司是违法解除。
一审法院认为:
1. A公司录制的视频未反映检查及报警的全过程,且该视频内显示,赵某声称自己已打开办公抽屉让检查人员查看,因检查人员要拿走其资料遂又锁上抽屉。
2. 该视频亦未能反映因赵某的行为致其他员工无法正常办公并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3. 至于A公司所称的赵某让其表哥来公司吵闹,亦未能就此提供证据予以证实。
故A公司是违法解除。
二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全面客观审核在案证据,认定理由充分详实,故维持一审判决,A公司是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