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就业歧视现象无处不在,一些公司对人员招聘提出了奇葩要求,很多新的就业歧视也逐渐涌现。企业招聘过程对候选人有所要求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很多要求已经超出了正常招聘对能力考核的范畴。
就业歧视现象层出不穷,理由千奇百怪
“只招35岁以下人员”“身高1.7米以上”“没谈过恋爱概不录用……” 对于年龄、长相、性别、身高等,很多公司都会设限,有的明确写出,有的设置隐形条件。这些条件本质上都是就业歧视的一种。
很多人信心满满投出简历,笔试成绩优异却因年龄被刷出候选名单,得到的通知只是“因不符合岗位要求,暂不录用”。就业歧视,或有形或无形,变成了很多人求职道路上的绊脚石。
有人报考某事业单位办公室职员的岗位,笔试成绩一路过关,但最终在体检时却被淘汰。经询问,用人单位说他没有达到最低身高标准。有企业以求职者与老板生肖相冲为由拒绝录用,有企业以颜值高低定工资,还有企业以星座为标准录用人员。各种想不到的限制,却成为了求职的阻碍。
当然,企业有制定自己用人标准的权利,但是这应该是筛选能力的标准,而不应该是在招聘开始就给非能力相关因素重重设限。就业歧视,都是对岗位要求的主观想法,本质上也是职场霸权的一种,但是却普遍存在,让求职者苦其久已。
反就业歧视需要法律和个人推动
针对新涌现的问题,国家法律制度也在不断优化。《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在《劳动法》第十二条中也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编剧蒋胜男建议,取消国家公务员报考35岁以下的年龄限制。当时话题一出便冲上热搜榜首。有网友表示,很多单位招聘时往往要求35岁以下,甚至戏称35岁是“职场荣枯线”。
除了国家方面的约束以外,以及社会倡导,现代职场人也在不遗余力地与就业歧视现象斗争。就业歧视的出现,偏颇的用人标准,也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弱的体现,还有一方面客观存在的情况,就是供需关系的不平衡。
00后整顿职场,也是求职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博弈,这条路虽然漫长,但是在求职者不断的维权过程中,也会受到重视。我们虽然无法改变客观存在的问题,但是在职场中要有反就业歧视的态度,而不是被动接受。
合理合法维护职场打工人自身权益
当然,关于招聘中就业歧视的情况也要明白,类似那些“招聘文员要求身材”的企业,一般这样的岗位也不是优质岗位,所以也要学会避雷。通过企业对用人的要求也能看出企业文化的情况,即使自己不在被歧视的范畴内,也要辨识企业的情况。
一般存在就业歧视的企业,有认识局限的判断,并且企业的人才库不完善,也可能会把优秀的人才排除在外。这些对岗位的人才要求渗透主观想法的企业,一般情况下对未来入职之后的人员培养、职业道路发展都会有偏颇,也都会体现在各个方面。
对于就业歧视,需要职场人的共同努力,各种制度只能作为优化的约束条件,但是没人投诉,还会继续存在。如果在应聘过程中遇到类似就业歧视的情况,求职者可以以用人单位侵犯其平等就业权提起诉讼。招聘环节中双方尚未形成劳动关系,就业歧视产生的法律责任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除了诉讼,当遇到就业歧视时,勇于去揭露,也是对职场环境的优化。
综合而言,就业歧视的情况在日常求职中还是比较普遍存在的,一方面和客观环境有关,另外也和企业招聘人员或者管理人员的主观观念有关。
从另外一个维度上看,我们还需要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当综合实力强的时候,就业歧视也会缩小对自身的影响,可以拥有更多的公司选择。希望每一个职场人都不被歧视,拥有一个纯粹良性的职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