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柚网人事资讯:又到年底,有些企业会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拒绝为职工发放年终奖,合理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年终奖一般是企业按照企业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综合因素推出的激励措施,年终奖的发放不具备强制性,各企业可以根据业绩,按“自己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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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双方在签《劳动合同》时有约定的,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好坏,都应该遵从约定;
2、如无特别约定的,公司可以不发放,如果发放,发放时间通常由企业自己决定。
未提前30天通知辞职被扣工资
金九银十招聘旺季,年底不少人会选择不要年终奖跳槽,在辞职时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被扣了工资,合法吗?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当结清工资。工资作为正常劳动所得,在无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工资。
加班费拖到年底发
在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跳槽,会扣下员工的加班费或工资的一部分到年底再发,这种情况属于拖欠工资!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要求补齐所欠工资,也可以以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工资打“白条”,今年工资明年发
有的企业为了留住员工,还会将员工年底的工资扣下,等职工过完节后再发。这样做也是违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拆分发工资,减少社保缴费
一些企业为减少用工成本“绞尽脑汁”,用工资拆分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进而减少社保缴费支出,并“巧言”告知职工这是为其避税,能增加到手收入。
然而,事情的真相是:工资拆分后,“五险一金”和经济补偿等诸多待遇受损,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