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一批新规新政开始施行,事关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公积金提取等,一起来看!哪条你最关注?
全国新规
1、政府采购方式更新:采购人可邀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风险
财政部制定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合作创新采购是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的采购方式。实施合作创新采购的,应当在部门预算中列明研发经费。
2、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手续优化: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
为解决小额存款继承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提供依据,《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提取已故存款人5万元及以下额度的存款免公证,并将黄金积存产品以及代理销售的国债、理财产品纳入简化提取范围。该通知自6月1日起实施。
3、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自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共6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三是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废止部分文件,整合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的条款,修订部分文书样式。
4、首部快递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禁用有毒有害包装
6月1日起,《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实施。这是关于快递包装的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快递包装,设定了快递包装的安全底线和红线要求。
5、新版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禁止利用行业标准设置奖励资格
修订后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规定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监管主体和职责等事项,禁止利用行业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6、供电营业规则修订:供电企业恢复供电时间缩至1天
6月1日起,我国施行新版的《供电营业规则》。在《规则》修订中,新增条款强调不得擅自增加用户义务,减损用户权利,同时调整完善相关条款,比如,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恢复时间由3天压缩至1天。
7、粮食安全保障法: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6月1日起施行,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该法明确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
地方新规
1、福建:保障女性劳动者特殊权益
《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针对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规定,推动政府为其提供免费的“两癌”筛查服务;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生育保险规定。
详情可见→6月1日实施!这些女职工可申请居家办公!
2、辽宁沈阳: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
《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6月1日起施行。落户新政共10条,包括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放宽学历落户、投靠落户、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等以及在沈阳取得《辽宁省居住证》、在沈阳租赁房屋、在沈阳务工即可落户等。
3、上海:12项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上海印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6月1日起执行。
4、青海:9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青海印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提出,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9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项目管理。
5、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出新政,每月可提取
据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加大对省直缴存职工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省直住房公积金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租房提取新政,持续在惠民政策方面为住有所居做“加法”。
(1)租房提取的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
2.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家庭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2)符合租住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2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5000元/人。
(3)符合租住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家庭,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职工及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8000元/人。
(4)租房提取提供的材料
1.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2.通过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租赁住房的,提供该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5)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每月提取一次,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政策规定金额。
6、四川:18项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四川首次印发的《四川省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规定,18个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同时满足首次违法、主动整改、后果轻微等条件后,将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该清单包括企业违反《企业年金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缴费单位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等。
详情可见→6月1日起,18项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将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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