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事关医疗费用、养老服务补贴等
2024-07-01 11:01
7月已至,又有一些新规将实施,哪些与你我有关?又将迎来怎样的变化?一起了解↓↓
全国新规
1、禁止“大数据杀熟”、规范“自动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2、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完善
地方新规
2、山西: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7月1日起,山西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500元,退休人员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
湖北省税务局发布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几乎同期调整的,还有山东、深圳等多个省市。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7月24日起施行。在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方面提到,将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本市缴存职工家庭在绵阳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等。在提高可贷额度方面提到,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缴存时间系数,并将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至1.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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