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税务局发布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山东、深圳等多个省市也同步调整。除了申报流程之外,还有哪些调整?对企业、个人有哪些影响?赶紧来了解~
多地调整社保申报流程
近日,湖北、宁夏、山东、深圳、青岛等地发布公告,调整社保申报流程。
相关公告均明确,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再按照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以深圳税务局发布的公告为例,具体变化如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
自2024年7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再按照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范围是:
1. 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
2.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缴费方式及时限
1. 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2. 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2024年6月30日前已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核定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7月1日后仅需向税务部门申报新增职工的缴费工资和工资变动职工的新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3.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
已在参保登记时完成缴费基数采集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再次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如需调整缴费基数,应当向税务部门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采用自行缴费方式或批量扣款缴费方式。税务部门于每月23日批量扣款。非扣款时段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缴费。
4. 缴费人存在办理政策性补缴,以及补缴2024年6月30日前社会保险费欠费等情形的,仍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缴费渠道
1.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深税小程序、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缴费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业务。
2.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深税小程序、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业务。
温馨提醒:如果社保、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员工人数及工资基数不一致,就会引发税务风险。因此,日常社保缴纳的合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多地调整社保申报缴费方式
不仅仅是深圳,多个地区此前都发布了社保申报缴费调整的通知。
一、陕西省:优化调整社保申报缴费流程
陕西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明确自4月1日起优化调整社保申报缴费流程。
政策原文:
https://shaanxi.chinatax.gov.cn/art/2024/3/15/art_15169_557754.html
1.申报缴费范围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补充保险费(含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
2.申报缴费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应缴费额申报确认和缴纳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APP、合作银行渠道、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应缴费额申报确认和缴纳业务。
二、河南省:调整社保费缴纳方式
河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4月1日起,河南省对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进行优化调整,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政策原文:
https://henan.chinatax.gov.cn/henanchinatax/zcwj/zcfgk/2024031511121571344/index.html
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的险种范围:
1. 用人单位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费等。
2.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成都市:单位社保缴费方式有变
成都市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4月起,单位社保缴费方式有变》,明确从2024年4月起,成都社保正式告别参保单位社保费的批量扣费时代。
参保单位每月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1.如何办理新入职的员工参保缴费?
新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需在30天内为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为新入职员工申报其缴费工资。
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2.对于已参保的员工,用人单位如何自行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查询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可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若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发生变化,可通过税务部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月度缴费工资申报,成功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核实职工人数及缴费工资等信息无误后,直接提交申报,办理缴费。
温馨提醒:灵活就业人员请记得自主申报缴费,尤其是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需要连续参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