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哪些人群适用?怎么备案?一起来看看吧!
具体适用于哪些人群?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参保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需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前往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无须就医一次备案一次。
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在备案流程上,可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照相关提示进行备案,流程简单,三分钟即可搞定。
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为例:
温馨提示:
如果已经入院,选择【备案开始时间】时应提前到入院日期之前。备案成功后,建议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重新办理入院登记,确保出院时能够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常见问题解答
1. 异地就医时,去哪些医院才能直接结算?
备案成功后,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页面-【查询服务】区域,可以查询各统筹区及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
2. 外出没带社保卡,还能享受直接结算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都属于有效凭证。
参保人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以持本人医保码在就医地支持医保码的定点医药机构扫码使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
3. 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有什么区别?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可能会稍微降低(通常降幅不高于20%),具体报销水平可咨询参保地。
全国各地的医保目录、报销政策不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比如药品、服务设施、诊疗项目,是否能报销,执行【就医地政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是否报销,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4.如果去的医院,不是跨省联网定点医院,怎么办?
先垫付,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需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回参保地后,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以参保地报销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