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迎来重大改革,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这一政策具体意味着什么?又会带来哪些影响?
中央明确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7月2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涉及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就业等。
《决定》中明确: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这也就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可以在就业地参保,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加快了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还为跨区域工作者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保障。
如何在非户籍地缴纳社保?
在该政策发布之前,除个别城市外,各地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以上海为例:
2023年5月1日起,只要符合《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的规定,外省市户籍在上海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和沪籍灵活就业人员一样参保。
一、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
1.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
2.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自2024年3月1日起,从24%调整为20%。
● 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原为11%,但根据阶段性调整政策,自2024年3月起调整为10%,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费吗?
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三、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条件的,月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缴费年限不满15年,待遇领取地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确定在本市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如何办理灵活就业参保?
点击“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便民办税——社保费缴纳,进入“随申办”微信小程序,在搜索框中输入“灵活就业”,在结果列表里找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服务,点击进入办理界面,即可在线办理(登录“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也可完成相关缴费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将来养老金怎么算?计发办法和企业退休的职工一样吗?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一样的。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根据目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待遇与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多、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则养老待遇越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可以在非户籍地领取养老金吗?
既然放开了非户籍地缴纳社保的限制,那么,可以在非户籍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吗?
一、在非户籍地领取养老金,需要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养老金领取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养老金领取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养老金领取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养老金领取待遇。
二、想在非户籍地领取养老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办理即可。
三、如何判断在哪里退休领取退休待遇?
主要看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是否在户籍所在省份:
1.如在户籍省份,无论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均在户籍所在省退休。
2.如目前养老保险关系(一般账户)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有多段关系均满10年最后一个满10年的省份就是退休地。
3.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每个参保地缴费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省领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