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算工作时间吗?解答来了→
2024-09-26 09:39
八小时工作制,包含午休时间吗?
午休时间干活,有加班费吗?
单休违法吗?大小周违法吗?
加班未经公司审批,还算加班吗?
……
有不少小伙伴还不太了解“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今天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午休算工作时间吗?
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午餐、午休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但用人单位需要在员工入职时,以规章制度形式或劳动合同约定明确告知。
一般来说,无外乎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午餐午休不计入工作时间
明确此规定的企业,需保证员工在该时间段可自由支配、自由活动,不可要求员工处于工作状态或临时安排工作任务。 如确有生产经营需要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工作的,企业应支付相关劳动报酬。
情形二:午餐午休计入工作时间
此种情形,员工可以弹性安排午休午餐时间,如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可以妥善协调好午餐时间和工作时间。
举个例子
小李是某便利店的售货员,公司明确每天工作时间共8小时,白班是8点到17点,中午有1个小时的用餐时间。入职后,因人手紧张,小李在用餐期间还必须留在柜台前,一边吃饭一边工作。但公司在计算工资时却将这1个小时扣除了。双方就此问题产生了矛盾争议。
仲裁部门认为,小李在用餐时仍在工作岗位上且处于实际工作的状态,公司扣除1个小时作为休息时间显然不合理。
以此类推,不论是“周六上班时间”,还是“午餐午休时间”,是否认定为工作时间,应当注意三个要素:
一是工作时间强制性规定符合法律规定;
二是工作时间经过规章制度告知;
三是工作时间应当排除劳动者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
综上,如果午休时间本身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那么公司占用员工午休时间,要求员工午休工作,则构成加班,员工可以索要加班费。
每天工作9小时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规定劳动者最长工作时间一般为每日9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达到每日12小时,每周最长总工时上限大约为53小时。
因此,每日工作9小时是否违法,还需要结合劳动者每周实际工时、加班总工时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时间等来判定。
单休是否违法?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以下三种情况,单休是不违法的:
情形一:企业实时标准工时制,保证员工每周可以至少休息一天,每周工作时间在40小时内,即是合法行为。
情形二:企业实时标准工时制,保证员工每周可以至少休息一天,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长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并依法支付加班费,即是合法行为。
情形三: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单休工作制,但超过最高加班时间标准,企业将涉嫌违法。如“996”工作制,指的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总计工作10小时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长超60小时,加班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
加班工资怎么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上述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公司未审批,算加班吗?
判断是否加班有三个标准:
● 加班是用人单位要求的;
● 加班的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
● 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若满足以上条件,即使公司未履行加班审批手续,也不影响对“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这一事实的认定。
如果劳动者主动要求加班但未经单位审批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
哪些证据可作为加班证明?
含有加班内容的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单位盖章的考勤表;加班开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记录;加班通知,如微信群、QQ、电子邮件通知等;双休日、节假日出差的机票、车票、发票等;有支付加班费记录的工资条;加班期间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的记录;证明存在加班的工作记录和工作成果;同事、工友之间的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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