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会有不少的企业使用招聘外包工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用工需求,但外包用工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触犯规章制度的情况,那公司有权利对外包工进行罚款吗?
外包员工被用工单位辞退的,用工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被辞退外包员工应由劳务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罚款是使用者使用者自主权的表现属于用人单位的适当管理手段,在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单位有系统地对其雇员处以罚款,而不是滥用罚款。因此,单位有权罚款。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罚款数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超过自己月标准工资的20%,但该规定于2008年被废止,此后,用人单位直接对劳动者进行经济处罚,丧失了法律依据。因此用人单位的经济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社会保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每人罚款数额或扣减工资数额的标准,处以2000-5000元罚款。因此,虽然全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单位无权对劳动者处以经济罚款,很明显,雇主没有权利对工人处以经济罚款。别的地区也要按照地区法律规定进行判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应由行政机关行使。从性质上分析,罚款是剥夺公民财产权的一种行为,在本质上属于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只有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显然用人单位不属于该行政机关。因此,不能行使行政机关享有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