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疫情仍然严峻,但是企业复工也刻不容缓,毕竟不管是员工还是老板都是需要通过自己的劳作来改善生活的。那么在疫情期间,企业如果复工的话,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金柚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疫情期间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1.31-2.9期间,停工的员工要如何发放工资?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企业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外,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70%(各省自治区标准有差异)发放生活费。
二、对于可以在家办公的员工,可否强制要求员工在家上班?
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保留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电子邮件等。
对于可以在家办公的员工,企业若强制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存在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风险,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建议双方就在家办公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并保留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电子邮件等,以免被认定为“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三、对于在家办公的员工要如何发放工资?
工资按正常出勤全额发放。
对于同意在家办公的员工,应视为正常出勤,因此员工工资也应该按照规定全额发放。
四、上班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工伤吗?
防治人员属于,其他不属于。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1月26日通知,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属于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除了上述人员,普通企业的员工在上班以及上下班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导致感染并没有文件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新型冠状病毒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所以在没有政府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做扩大解释,普通企业的员工
五、企业2.10复工后应该怎么做?
企业在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治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
从2月份开始,大部分的企业都是采用灵活用工的形式要求企业在家进行办公,这样既可以防护疫情,也可以不耽误工作。
好了,看到上述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几个知识点相信大家对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的相关情况都应该是非常了解了,好了,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想知道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金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