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再深,也干不过资深法律专家,而且还是免费的。
每一家企业都经常听到这首“很受伤、很受伤、很受伤……”的这首歌,面对一个沟壑丛生、刀光剑影的江湖,就算是企业纵然学会了降龙十八掌,保不齐也会在阴沟被一顿“王八拳”打得焦头烂额
所以……
所以你得拿起法律的武器,这才是雄霸江湖的“九阴真经”。自3月3日金柚网雇主法律事务专家团推出限时免费咨询服务之后,得到“江湖儿女”的热情拥戴,各个企业的广泛欢迎,不少“天下苦秦久矣”的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我们来举几个例子。
01 问题一
我们公司在海外有员工,还需要在国内买社保吗?
答:这其实就是问张无忌需要给明教全员,特别是身处波斯员工上社保的问题,这个要分情况讨论:
1,公司在海外有分支机构或其他实体,在当地(海外)聘用当地员工的,应遵循当地雇佣相关要求,不需要在中国购买社保。
2,公司派中国员工出差去海外短期处理公务的,中国社保不应停止。
3,公司派中国员工去海外工作,与国内实体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并由海外实体直接建立雇佣关系的,应遵循当地(海外)雇佣相关要求,中国社保因国内劳动关系结束而停止。
4,公司在中国境内雇佣外籍人的,应当依据社会保险法缴纳社会保险,但两国存在社保互免协议的,按该双边协议在缴纳地落地的具体政策执行。
(张无忌满心欢喜地离开……)
02 问题二
如果员工辞职,个人写“辞职申请”和“离职申请”都行吗?
答:梅超风离开黄药师时?辞职信究竟应该怎么写?
员工书面提出离职,重点在内容不在题目。员工是否在书面文件中载明了离职的原因(因个人还是企业)、最后工作日等明确的表示离职的内容,是判断员工离职意愿与行为的依据,文书的题目是怎样的,一般不影响内容。
(黄药师看着梅超风的辞职信,长叹了一声……)
03 问题三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员工,是不是只要员工同意签署了固定期限合同,就可以不签无固定期限了?
答:郭靖给洪七公“打工”1年,洪七公就得一直管郭靖吗?操作起来实际上是有难度的,要看具体在什么地区适用。在上海地区而言,已经签署的固定期限合同,大部分可以按照固定期限来执行和理解,到期可以选择终止。但从其他大部分地区来看,即便员工签署了固定期限合同,在届满时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依然可以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
(洪七公:要不是蓉儿,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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